山西泰达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税务合规、税种清查、税务咨询、所得税汇算清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13835161791

山西泰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财务审计、报表审计、验资报告、专项审计、内部控制审计、资产清查、财务咨询、公司注册、代理记账

13835161791

未取得发票的支出可否凭借收款凭证追补至发生年度税前扣除?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2018年第28号)规定,除发生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企业以前年度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且相应支出在该年度没有税前扣除的,在以后年度取得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提供可以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关资料,相应支出可以追补至该支出发生年度税前扣除,但追补年限不得超过五年。